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果对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有争议,能否立案
释义

1、 对征地补偿金的分配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由人民法院立案。第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赔偿决定不服的;
    第四十九条诉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被告明确;(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诉讼范围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备案。
    

当场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收到起诉书,出具写明收到日期的书面证明,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裁定应当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投诉内容不足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说明,需要补充纠正的内容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不允许在没有指导和解释的情况下,以检方不符合条件为由拒绝接受起诉。
    

对未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后未出具书面证明、未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书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对土地补偿金的分配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立案。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3 19: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