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伤残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意外伤残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情介绍: 30岁的张某与丈夫李某结婚已三年。张某由于经常在外出差,今年1月,张某为自己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是她自己。4月,张某在一次车祸中受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从保险公司获得一笔8万元的保险金。这之后丈夫李某由于生意上的原因经常对她发脾气,成天在外打麻将,回到家就吵架。7月,张某提出离婚,李某也同意,但却不愿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原因是李某要求将8万元的保险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案例分析: 此案的焦点在于张某所得到的伤残保险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如工资、稿酬、奖金等;(二)一方或双方购置的财产;(三)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四)一方或双方由婚姻大学珞珈保险实践中心 何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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