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 |
释义 | 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山东抗日根据地施政纲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山东分局提出,1943年9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首届议员大会通过,1944年2月28日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公布。共43条。宣布坚持山东抗战,粉碎敌人一切扫荡蚕食,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各抗日党派、军队和人民,为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新山东而奋斗。在军事方面,号召人民拥护抗日军队,增强主力军、地方军,保证物资供给,以巩固部队,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县区武装,普遍发展民兵、自卫队,开展群众性游击战争。在政治方面,健全各级参议会和各级行政机关,实行“三三制”、民主集中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的自由和各抗日党派、团体及人民的合法权利;建立人民司法制度;确立民族平等、男女平等、婚姻自主、一夫一妻制。在经济方面,发展农业生产,扩大耕种面积,改良技术,提高产量;造林开荒,开发水利,提倡农业副产;发展日用品生产,满足军队需要和人民生活;加强对敌经济斗争,巩固本币,统一度量衡,平抑物价;整理公营企业,提倡和保护私营企业;统一财政收支,严格财经制度;厉行节约,减轻人民负担;逐步推行统一累进税,废除苛捐杂税;执行土地政策,调整阶级关系;救济灾民难民,扶助发展生产。在文化教育方面,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教育运动,启发民主思想;改善原有学校,普及教育,发展社会教育,减少文盲,提高民众文化知识和觉悟水平;提倡文化学术活动,奖励创造和专门研究。对敌占区的工作,必须开展政治攻势,启发民族思想,提高抗战必胜信念;争取敌伪组织人员,瓦解敌伪政权;保护敌占区人民及工商业者财产和合法权益,团结敌占区同胞共同抗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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