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女子继承暂行条例 |
释义 | 抗日民主政权的继承法规。1945年3月16日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公布施行。共11条。主要内容有:根据男女平等的原则,女子有遗产继承权,除自愿放弃外,任何人不得妨碍或限制之;夫死之后,其遗产由其妻及其子女同等继承;自1928年5月1日起,女子对于其直系血亲尊亲属之遗产即有继承权;自1931年5月5日起,妻对于夫之遗产即有继承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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