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抗日民主政权的革命政纲。1944年2月28日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公布。主要规定:(1)坚持山东抗战,粉碎日寇“扫荡”蚕食,打倒汉奸伪政权。(2)爱护抗日军队,增强主力,加强县区武装,发展民兵。(3)按照新民主主义原则,加强民主政权建设,实行“三三制”,保障人权,贯彻法制精神。(4)按照新民主主义原则,促进经济建设工作,整理财政,力求负担公平,正确执行土地政策和劳动政策。(5)加强对敌斗争,团结敌占区同胞共同抗日。(6)发展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教育事业,反对法西斯主义及一切反民主思想。(7)实行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