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田纳西州宪法 |
释义 | 美国田纳西州现行宪法。1870年生效,是该州历史上第三部宪法,至1987年底有22条修正案。主要内容:众议院由99名议员组成,任期2年,参议院由33名议员组成,任期4年,两院均由选举产生。例会每两年举行1次,在奇数年份召开,但是议会也可以把会期留一部分到偶数年份开。州长可以召集特别会议。2/3的议员签名要求也可召开特别会议。州长是行政首脑,由选举产生,任期4年,不得连任。副州长由参议院院长兼任。州秘书长、审计长、财政部长和选举委员会主任由议会选举。其他主要行政官员由州长任命。法院系统由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巡回法院、以及各种低级法院组成。所有法官任期均为8年。最高法院、上诉法院法官首先由州长任命,任职一段时间后再由公民投票决定能否留任。其他法官由选举产生。宪法修正案由制宪会议(由选民投票决定是否召开)或议会提出(在议会需要表决两次,第一次必须以过半数通过,第二次要以2/3多数通过),由公民投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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