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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妇被辞退可以要求赔偿生育津贴吗
释义
    一、孕妇被辞退可以要求赔偿生育津贴吗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如果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孕妇如何争取三期工资
    女性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只要依照规定休产假、哺乳期假,就能得到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辞退孕妇补偿三个月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孕妇是违法的,孕妇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孕妇赔偿金,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的关于孕妇被辞退可以要求赔偿生育津贴吗的相关问题,辞退孕妇公司是需要赔偿孕妇得生育费用的,还要支付员工得生育津贴等费用,不仅如此还要承担被起诉得风险得。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得,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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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