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要约作为一种合同,是双方为规范责任和义务的履行而签署的书面协议。如果要约也需要公证,而且《合同法》对要约有明确规定,那么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况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是否有具体解释?现在请跟随小编了解什么样的要约不能被撤销 根据中国合同法第18条,要约可以被撤销,但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 但是,该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已经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合同做好准备。此外,要约必须符合受要约人的条件。要约人只有在送达受要约人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并对受要约人具有实际约束力。中国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果在发出要约后,传达要约的信函丢失或未传达,则不能认为要约已送达。 基于上述情况,我将整理不可撤销要约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更多相关问题,法律咨询网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