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释义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 )法办字第 112 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 )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如果同居前,男女一方向对方索要房产、车辆等价值较大的财物,解除同居关系可以要求返还,对于小额物品则作为赠与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6: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