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 |
释义 | 企业破产抵押物的清偿是优先于债权清偿的,因为物权效力优先于债权效力。那么,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呢?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由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9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登记顺序先后清偿。 二、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拍卖清偿的顺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登记顺序先后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三、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何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在物权之后,具体如下: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 (二)担保债权人; (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工资、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人。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知道破产抵押物清偿是对物权的清偿,具有优先效力的,优先于债权的清偿。若您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法律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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