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轻微可以撤销案件吗? |
释义 | 现在随着人们的生活的丰富多彩,进行驾驶车辆出现的危险也就相应增多,其中就包括醉酒酒驾的行为的出现。这给执法人员增加很大的工作压力。那么,您认为醉驾轻微可以撤销案件吗?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凡是构成醉驾的,在法律上已经触犯法规,都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一、醉驾轻微可以撤销案件 不可以,醉驾已触犯了刑法,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而私了只是解决了与当事人的民事纠纷。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分为两种情形: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限制了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2、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二、醉驾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醉驾立案后不能撤。 在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审查起诉,除非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才可以由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建议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十五条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不管醉驾的情形有多严重都是触犯相应的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同时在醉驾行为的处理过程中但当事人也要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当然对于驾驶人员来说也应该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进行安全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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