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对解雇补偿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的职务、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2.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的,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 (1)员工生病或受伤不在值班,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称职的 (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 此外,用人单位对辞退员工给予相应补偿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或者以非法理由辞退劳动者,否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辞退补偿金。我们希望上述《劳动法》中有关解雇补偿的规定能让您更多地了解解雇补偿。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律师推荐:巴音国岭律师攀枝花律师昆明律师曲靖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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