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契约罗马contractus litteris又称文字契约,即以某种书据为法定原因的契约。文书契约源起于罗马家庭的家内帐薄。罗马社会早期,每个家庭都立有帐薄,从而将每天的出入,每月花销以及各种单据全部记载下来。其中的帐目称作:“nomina arcaria”,它们是债务的证据,但并非就是债务的根据。最初仅限于金钱债务。文书契约在罗马法中的作用有限,变化较大。古典法时期,它已逐渐为片面约据所取代。而优士丁尼皇帝时,虽承认文书契约,但其内涵已与最初完全不同。当时只不过将其视为债的依据而已。所以,从历史沿革上看,现代书面契约的发源并不在罗马法的文书契约。相反,却在罗马法的口头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