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最新规定 |
释义 | 一、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最新规定 1.在了解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时,首先要注意的是与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提供执行担保和出现执行承担等情况。这些条件为执行延后提供了具体的操作空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有多种情况可以申请中止或终结执行。 3.例如,当事人可以因为达成和解协议或提供适当担保而请求延后执行,或在一方当事人死亡等情形下需要暂停执行过程。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执行延后的法律依据。特别是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三十三条详细列出了可以中止或终结执行的具体情形。 2.例如,当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或者公民死亡等待继承人确定时,均可申请中止执行。 3.此外,如果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丧失偿还能力时,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 三、司法解释与执行实务 1.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中止执行的条件,如被执行人破产申请已被受理,或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时。 2.此外,如果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争议标的物,亦需等待审理完毕。 3.如果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申请撤销时,或者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担保时,也应中止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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