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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这是否明显不公平且可撤销
释义

1、 有明显损失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1。明显丧失公平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紧急或者无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对自己明显不利的合同。显然,不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双方权利义务极不平等,经济利益不平衡,从而违反了公平和理性原则。法律规定,明显不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这不仅体现了公平原则,而且有效地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法律特征
    

明显不公平的合同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这种合同显然对双方都不公平。合同,特别是双边合同,应体现平等、对等和公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契约正义。然而,在一个明显不公平的合同中,一方承担的义务更多,享有的权利更少,或者经济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以更少的成本获得更大的利益,承担的义务更少,获得的权利更多。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法律允许的限度。例如,标的物的价格明显超过市场上同类商品的价格或同类服务的报酬标准
    

3。受害方是在没有经验或紧急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指明显对一方有利但对另一方不利的民事行为。    

III.明显不公平条款的确定
    

1。一方获得的利益或另一方遭受的损失是否违反法律或交易习惯的综合计量。合同订立时,一方是否利用其优势,另一方是否鲁莽和缺乏经验,取决于利益受损的一方是否没有经验,或缺乏理解合同相关内容的能力,或因紧急情况而接受另一方提出的合同条件,这不是真正自愿的,例如,合同中有一些条款明显不利于一方[1]
    一般来说,维护合同法的基础是“合同自由”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双方当事人必须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决定是否订立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以及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其核心和实质是当事人的意志决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即意思自治。但是,如果合同一方在交易中具有明显的经济、政治和个人优势,或者另一方在交易中处于困境、紧急或缺乏经验和判断,并且一方适当利用这些客观条件与另一方签订合同,双方在权利和义务的划分上存在过大的差距,这对另一方极为不利。他们可能从合同中获得太多的利益,这就是所谓的“明显不公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合同自由原则仍然机械地要求利益,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就会受到损害,这实际上违背了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违反了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的合同自由原则,从而从根本上否定了契约自由原则。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权衡双方的利益,适当限制合同的形式自由,允许利益受损的一方变更或终止合同,可以保证合同的实质自由和公平,这是明显不公平作为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意义或精神实质。明显不公平的立法目的
    

建立明显不公平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合同双方在完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完成交易,促使人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和履行合同,并赋予受害方在交易中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以维护交易的公平性。表面不公平原则并没有否定合同自由,而是限制了不能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形式自由,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真正的合同实质自由。如何在保障契约自由与维护契约正义之间找到平衡,即保障契约正义与维护契约自由。在合同自由制度下维护合同正义是正确运用合同自由原则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被严重误解或明显不公平的民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显失公平的认定作出了司法解释,即:,“如果一方利用其优势或另一方没有经验,导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等额赔偿原则,则可以认定为明显不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订立合同明显不公平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修改或者撤销。这些是中国现行法律关于合同明显不公平的规定。如何理解和应用它将在后面详细描述
    

这样,它表明合同可以撤销。与某些已签署的合同不同,它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它只能暂时解决你的紧急需要。你可能会遭受一段时间的损失,但你不会一直遭受损失。只要您想终止,协商后可以终止。如果您的情况更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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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