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照男,1932年12月生,汉族,浙江省余姚市人。1955年10月毕业于武汉医学院医学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现在同济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工作,法医病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法医学系主任,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医学会常务理事,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武汉市科协委员;武汉法医学会副理事长;湖北省及武汉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毒理病理学研究工作。代表性论著: ❶主编《法医毒理学》(全国统编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1988年11月出版); ❷编写《职业病和化学中毒病理》(见中山医学院主编《病理学》参考书,人民卫生出版社,1978年出版); ❸参与编写《中国医学百科全书(法医学分卷)》 (上海科技出版社,1982年出版)。代表性学术论文: ❶《烧热病的病因研究》(载《武汉医学院学报》1985年14 (2):81)。为“粗制棉籽油中毒研究”课题的论文之一,作者作为该课题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于198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❷《雷公藤中毒的病理学研究》 (载《中国法医学》,1988年3(3) :154)。 ❸《中国的有毒植物中毒》(美国法医学和病理学杂志1988; 9 (4):313,与张益鹄联合发表)。主要学术观点: 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加强,认为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积极开展法医解剖,加强立法,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死亡管理制度,大力推动法医病理学事业的迅猛发展。 ❷我国常见毒物的种类与西方国家比较具有显著差别,其中特别是有毒动植物的毒理病理学研究,具有我国特点;对有毒中草药和生物毒素的进一步开发利用,可提供有价值的科研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