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是怎样 |
释义 |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是怎样 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是指房屋要在取得拆迁许可证下实行拆迁,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行为获得行政许可、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实施拆迁前应由行政机关批准、领取许可证,没有该许可不得进行拆迁程序。 二、拆迁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需要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提出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房屋。法律网提醒您,重大市政建设项目拆迁房屋的,应当向市房地资源局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本市银行出具的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存款帐户的存款证明; 6.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的安置用房证明。 三、拆迁许可证审批的流程 1.区、县国土房管局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2.属于市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跨区、县建设工程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国土房管局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设计拆迁中央机关、队所有房屋时,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5.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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