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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健食品制度
释义

保健食品制度

为保障从事有害健康作业工种的特殊营养需要,增强职工抵抗职业性毒害的能力,由企业免费发给保健食品的一项辅助性劳动保护制度。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卫生部、商业部、粮食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报告实行保健食品制度的联合通知中规定:保健食品应发给有显著职业性毒害,可能引起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并且对营养有特殊需要的工种。包括下列五类作业:(1)接触有毒物质的工种,如经常直接接触对人的内脏、神经或血液系统有危害的铅、汞、锰、铬、铍、镉、锑、砷、磷、硒等及其化合物的有毒气体。(2)接触矽尘作业的工种,主要是指从事含矽矿石、岩石的凿岩采掘作业,含矽原料的粉碎、碾磨、过筛、搅拌作业等作业。(3)接触放射线的工种,主要是指直接从事接触放射线和放射性物质作业的工种。(4)潜水、沉箱作业工种,主要是指专门从事事潜水和在沉箱内作业的工种。(5)高温作业工种,主要是指热车间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在摄氏三十八度以上,而热辐射强度达每分钟每平方厘米三卡以上的工种。保健食品的供应标准是:接触有毒物质、矽尘和放射线工种,每人每月不低于肉二斤,食油半斤,糖一斤;高温作业工种,每人每月不低于肉一斤,食油半斤、糖一斤,其中属于常年高温的常年予以供应,属于季节高温的在炎热季节予以供应。潜水、沉箱作业工种,按各地原标准执行。企业应该将保健食品加工为熟食品,按日发给职工在厂内食用。企业应该建立必要的发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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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