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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生主义
释义

民生主义

孙中山三民主义中关于中国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时期关于经济问题的纲领。1905年8月同盟会成立时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的革命宗旨,同年在《<民报>发刊词》中概括为民生主义:用平均地权的方法防止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贫富分化与对立,达到社会革命的目的;看到欧美国家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已经解决,而“富者极少,贫者极多”,“善果被富人享尽,贫民反食恶果,总由少数人把持文明幸福”,“民生主义跃跃然动”,必将导致新的革命,提出中国“睹其祸害于未萌,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1906年在军政府宣言中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的具体办法: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1924年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增加了民生主义的内容: (1)以耕者有其田作为平均地权的实际内容。土地权为少数人所操纵是酿成经济组织不平均的最重要原因,由国家制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来解决这个问题;私人将所有土地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下来;因缺乏土地而沦为佃户的农民,“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并为之整顿水利,移植荒缴,以均地力”。(2)节制资本。私人资本不得操纵国计民生,国计民生的发展方向要由国家来掌握,“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路、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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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