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联人民代表 |
释义 | 苏联人民在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权代表。总数为2 250人。被选入苏联最高苏维埃的苏联人民代表(包括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为543人。在行使其职权时,有权脱离生产或职务上的活动。被选入苏联最高苏维埃、苏联最高苏维埃两院常设委员会和苏联最高苏维埃委员会的苏联人民代表有权在整个任职期间(5年)脱离生产或职务上的活动。对选举他的选民或社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并实施他们的委托;有权参加下级苏维埃的工作;组成代表团(议员团)或代表俱乐部。在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和苏联最高苏维埃里的活动主要有:在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上,有权通过集体和自由的讨论,审议和解决苏联权限内的一切问题;对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问题有表决权,对苏联最高苏维埃审议的问题有发言权;被选入苏联最高苏维埃的苏联人民代表对上述会议审议的问题均有表决权;有权就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和苏联最高苏维埃所设立机关的组成人员候选人以及由它们选举、任命或批准的公职人员候选人发表意见;提出对苏联政府和由苏联人民代表大会、苏联最高苏维埃选举、任命或批准的公职人员的信任问题;提出就苏联权限内的任何问题进行代表调查的建议等。在选区或选举他的社会组织里的活动主要有:参加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相应社会组织机关对涉及选民和社会组织成员利益的任何问题的审议;会见选民;根据立法规定程序审议收到的建议、声明和申诉、并采取措施使它们得到正确、及时的解决等。苏联人民代表活动的基本保障主要有:提出的立法动议必须予以审议;公开污辱苏联人民代表或妨碍其行使职权者得依法追究责任;非经苏联最高苏维埃同意,在苏联最高苏维埃闭会期间非经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同意,不得追究刑事责任,逮捕或通过审判程序给予行政处分;有权拥有属于企业、机构、组织编制的助手和秘书,后者协助他行使代表职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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