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各级准备委员会组织大纲 |
释义 | 中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制定的政权建设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具体颁布时间不详。共4章18条。主要内容:中央准备委员会为全国最高机关,设在苏维埃区域的中心地点,指导全国苏维埃区域及反动统治区域的准备工作。由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的全体会议选举25人组成,并酌情推举5至9人组成常务委员会。设主席、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及编辑委员会;于必要时得添设各种委员会及聘请或雇用职员;并得酌情在指定的反动统治区域内设立办事处,代理中央执行工作。苏维埃区域最高级(特区)苏维埃及所属各县、市、县区、市区、乡、村等各级苏维埃均应委任专人,设立各级准备委员会。如村苏维埃范围较小的,可指定一专人负责,不必设立准备委员会。尚未成立最高级(特区)苏维埃的各县、市苏维埃暂由中央准备委员会管理或于交通不便时由中央办事处管理;尚未成立村、乡、市区苏维埃者,应在本次准备大会中组织。各红军中的准备工作,由各级政治部领导该级士兵委员会执行。大纲并就反动统治区域内各级准备委员会的组织及其工作关系等作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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