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继承遗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继承人继承遗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继承人继承遗产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办理继承过户手续或者直接交付取得财产所有权。 二、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排的 法定继承人顺序的排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三、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法律网提醒,如果同时出现两种以上的继承情况,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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