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美国诺里斯—拉瓜迪亚法案 |
释义 | 又称“联邦反禁令法案”对劳动争议中使用禁令的法规。该法案是由参议员诺里斯和众议员拉瓜迪亚提出,美国国会于1932年通过施行。主要内容有:工人有结社、组织和选择谈判代表的自由;工人对雇用条件有集体谈判的权利;工人的组织和谈判权利不受雇主干扰、遏制或强迫的自由;限制雇主取得禁令。如:阻止进行罢工、支付罢工津贴或散发有关罢工的宣传品;遏制工人参加工会或和平集会;阻止工人建议别人或告诉别人他有意图去从事上述行动,或阻止一个工人建议、鼓励其他人参加上述行动等,雇主不能取得禁令。该法案还特别规定可以申请发给禁令的情况,如:为阻止从事非法行为时;在对财产发生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害时;当拒绝发给禁令给原告造成的损害,比因发给禁令而给被告造成的损害更大时;当法律上没有适当的补救办法,或者公法执行官员不能适当地保护受害者的财产时等等。该法案第一次在美国给予工人参加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禁止法院对工会使用反托拉斯法;限制雇主为阻止工人罢工活动等从法院取得禁令。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