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
释义 | 一、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在我国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倘债务已届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自无抵押权实现。 (四)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二、抵押权的实现是否属于金钱债权 抵押权的实现不属于金钱债权。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金钱之债是指以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为给付标的的债。日常生活中的买卖价金、租金等均为货币之债。货币作为价格的计算标准,代表一定的购买力,因而货币之债又称为“价格之债”。 三、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一)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如果允许此时协议折价,易产生对债务人不公平的后果。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二)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三)变卖方式 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抵押物是不需要转移给债权人占有的,这也就是说抵押的东西还是在债务人手上。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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