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释义 |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1991年6月1日起实行。由总则、著作权、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等共6章56条组成。主要内容:(1)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2) 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3) 著作权属于作者,保护期限的规定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本法对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作了具体规定。(4)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5)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对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作品等行为,除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6) 对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时订立合同的内容及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1991年6月1日,为了进一步实施本法,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共7章5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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