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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定身份股东的股权继承问题
释义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问题没有相关规定,但死者有遗嘱的,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死者的遗嘱继承公司股权;死者没有遗嘱的,由死者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自然继承本指引所称公司股权自然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未经其他股东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在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仅凭个人意志自动取得股东资格。在司法实践中,公司股权当然可以继承。”《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通常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继承人只需证明自己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如果其他股东只能证明公司章程排除或者限制新增股东的,继承人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当一个以上的继承人具备股东资格时,将突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上限,继承人应当协商转让其继承的股份,使公司股东人数法定。公务员不得继承股权,不得成为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是公务员的,可以依法继承股东股权对应的财产权益,不能继承股东的资格或者地位。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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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2: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