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理赔方式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的理赔方式 交通事故的理赔方式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1.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2.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1.各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事故真实性的勘查,利用车险信息平台等手段做好监控,防范道德风险。 2.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各保险公司建立“互碰自赔”的协调沟通机制,协调处理保险公司间的理赔争议和纠纷,对于定损标准争议应采取成立专家鉴定小组等方式,由行业内部协调解决,不能影响客户索赔,不得要求客户再次查勘、定损。 3.有条件地区可试点扩大“互碰自赔”的适用范围。例如:对于事故双方“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情形、对超过交强险财产损失责任限额的情形。具体操作细则由当地保险行业经监管部门同意后另行制定。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时间自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后大约在15日左右。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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