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释义 | 1980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由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附则共5章37条组成。主要内容:(1)规定有关婚姻法的任务和原则: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2)规定结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3)规定家庭关系中有关夫妻、父母子女和其他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4)规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该法继承了中国婚姻立法的基本经验和传统,既保留了1950年婚姻法中的合理部分,同时根据婚姻关系发展的客观实际,进一步强化了婚姻关系的法律调整。1981年1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新婚姻法的通知。1980年11月,民政部发布了新的婚姻登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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