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宪制 |
释义 | 由代议机构制定宪法,实行宪政的制度。早期的立宪制主要是君主立宪制,它是一种以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代议机构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17世纪始于英国。君主立宪制根据各国君主实际权力和地位的差异,可分为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前者君主任命对自己负责的内阁,直接掌握行政权,议会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从明治维新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日本帝国。后者君主处于象征性的地位,不直接支配国家最高行政权,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形式上对议会负责,如现在的英国、荷兰、日本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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