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日本津贴制度 |
释义 | 又称补贴。指雇主对工人额外和特殊的劳动消耗的一种补偿。是一种工资形式。为了保证工人生活不受特殊条件的影响而设立的。日本津贴种类繁多,除根据《劳动标准法》第八章所规定的作为事故补贴(疗养、歇工、残废补贴等等)以外,作为工资形式的津贴主要包括:(1)家族津贴(家族补贴)指雇主给予劳动者因抚养家属而日益增加的生活费用的补贴。它是由于通货膨胀而引起的生活补贴之一。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就建立了家族补贴,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真正实行。80年代初,已有70%以上的企业建立了这项制度,特别是千人以上的企业几乎普遍实行。(2)住宅津贴。指对工人房租上不平衡的补偿。日本进入60年代,以大企业为中心开始普及住宅津贴。在1977年时,千人以上的企业工人的住宅津贴支付率已达64. 6%。对减轻工人住宅费的负担和保证其维持生活起了重要作用。(3)职务津贴。指雇主给予管理人员的超额劳动补偿。因管理人员责任重,难度大,同时工作时间外劳动多,又没有加班费,因此,设立该项津贴除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以外,还具有补偿交际费的意义。享有职务津贴的工作人员有:部长、课长、股长及现场作业的负责人(如班长等人)。(4)全勤津贴。指雇对出勤率高的工人所给予的补偿。日本多数中小企业均采用这种津贴制度,主要是为了提高工作人员之出勤率和工作效率。此外,还有交通、地区、特殊工种、技术工作和生活等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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