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日本法院法 |
释义 | 昭和22年(公元1947年) 4月16日公布,同年5月3日起施行。规定最高法院及下级法院的组织、权限、职员的资格、职务、范围、裁判事务的处理,以及司法行政的监督等的法律。第一编:总则。第二编:最高法院。第三编:下级法院。分为:第1章:高等法院;第2章,地方法院;第3章,家庭法院;第4章,简易法院。第四编:法院的职员及司法实习生。第五编:裁判事务的处理。分为:第1章法庭;第2章,法院的用语;第3章,裁判的评议;第四章,法院的互助。第六编:司法行政。第七编,法院的经费等。共83条。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