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你了解多少? |
释义 | ![]() 1、哪些人可以按规定作为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 2、哪些人可以按规定作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共同申请人?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3、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用于购买哪些房屋的,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过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可以按条件申请商转公贷款。 4、提取过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吗? 可以,只要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即可申请。 5、已经申请过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是否可以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不可以。 6、申请人的父母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是否可以作为共同还款人? 申请人的父母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为共同还款人,扣减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职工商转公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年扣减一次。 7、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职工个人申请的,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与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配偶或者父母一并申请的,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 8、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是如何核定的?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第四、五条要求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二)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三)每月还贷额(即月供,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四)不高于按贷款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五)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权利凭证质押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当月前,已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且连续3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最终商转公可贷额度取以上最低值。 9、商转公贷款期限是多少? 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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