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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角度解读事业单位病假规定的依据
释义
    一、法律角度解读事业单位病假规定的依据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二、病假工资的法定扣减方法是什么
    请病假扣工资不符合规定。一般情况下,请病假是不计算当天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或者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请病假也可以扣工资,但是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三、请假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请病假要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健康证明等材料。经单位审批同意后,劳动者就可以休病假;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则单位一般不会同意劳动者的病假申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引用法条: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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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2: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