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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期货私募的阳光之路
释义   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的消息刚一推出,来自温州的期货私募老李就在寻思着成立一只私募产品,“希望能够像阳光私募一样,在有监管的信托平台上做股指期货。一来可以做大,二来资金安全,运作起来也规范。”
    如同“阳光化”之前的私募证券基金,目前的期货私募既缺乏监管,又缺乏与普通投资者接触的机会。于是,越来越多不满足于“代客理财”的期货私募,开始寻求“阳光化”之路。
    公认的灰色地带
    老李2000年初离开期货公司做贸易赚了几千万元,这几年又回到期货圈。“去年多头市场上,橡胶一个品种无风险套利可以做到100%收益,螺纹钢可以达到150%—200%收益。做一笔交易可能就赚5%—6%,很多做期货的嫌麻烦看不上这么小的收益,但这样累积下来利润很可观。”
    商品期货套利做得顺手了,在股指期货推出之际,老李寻思着应该会有很多新的投资品种出来,给套利型的交易提供机会。“A股市场有效性不足,套利的机会比较多。为何不去专门做这个交易呢?”
    但怎么做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以前做商品期货私募,大家都在打擦边球。”老李告诉记者,“比如你开设一个期货账户,告诉我账号和密码,我来替你操作,大家事先签一个协议,赚了怎么提成,亏损了怎么分担。”代客理财虽然不违法,不过风险很大。老李说,曾有个朋友代一位老板打理期货账户,获利几百万后对方撕毁协议修改密码,将账户里面的钱一分不剩全部转走。
    由于之前做过企业,老李觉得,正规化和可持续发展是最重要的,“如果纯粹投机或者运作不规范,一旦亏损,之前的积累就会损失殆尽。所以我希望有一个公开透明的平台,通过发行私募产品来规范管理。”
    不过,问了一圈,老李也没得到他想要的答案。一位信托人士告诉他,由于信托证券账户紧张,不少信托内部规定设立证券信托产品至少需要1亿元的门槛。另外,由于目前信托尚未取得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资格,即使原有的证券私募产品也需要等待信托开闸。
    “这是一个灰色地带。”深圳某期货人士向记者表示,《信托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都没有提到期货信托产品,一些期货公司和私募曾尝试走银行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的路线,但均未获得监管部门的许可。
    去年3月,上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打算推出一款以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所有商品期货合约,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未来挂牌交易的投资品种(包括指数期货等)等作为投资标的的信托产品,最后被监管层叫停。
    法律瓶颈
    更重要的是,横亘在期货私募基金面前的,是其合法化身份问题。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虽然期货私募基金并不违法,但是由于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仍然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期货业务:(一)期货经纪业务;(二)期货咨询、培训业务;(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由于受到以上法规的限制,目前期货经纪公司的业务单一,合法收入仅限于收取交易佣金。
    为了扩宽收入来源,不少期货经纪公司绕开不准“代客理财”的障碍,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发起成立投资管理公司。许多优秀的操盘手设立了若干“期货工作室”,相当于期货经纪公司的“居间人”。他们凭借个人影响力,为期货经纪公司招揽客户,还负责为客户提供操作策略,或者经客户授权后直接操盘。此外,期货经纪公司离职高管或资深交易员也经常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公司”。
    “他们的盈利模式多为代客理财,均以签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的方式,进行委托理财。代客理财协议中一般会注明提取管理费的比例或在盈利部分公司与客户按比例分成。”私募排排网研究员彭晓武表示。
    老李采取的则是合伙制公司形式,由几个朋友共同出资成立并管理企业自有资金。但是,在获得合法形式的同时,必须面对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和管理成本。因此,在具体运作中,为了规避高额的税收,老李不得不将资金转移到以个人名义开立的期货账户中进行操作。
    期盼阳光化
    私募排排网的一项调查显示,多数期货私募管理人反映,法律地位的缺失使市场开拓难以进行,同时交易的效率受到影响。这两大麻烦不仅制约期货私募扩大规模,而且不利于期货私募成长为长期稳定的资产管理公司。
    “很多期货私募碍于法律地位不明确,害怕市场开拓引来麻烦,缺乏与普通投资人之间对接的平台。客户寻找我们的方式,基本上是通过朋友的口碑传播。”老李表示,由于不能像其他金融产品一样建立销售渠道,期货私募的管理规模难以扩大,管理水平也难以提高。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在管理规模方面,规模到达1亿元左右的期货私募,其管理规模及管理水平可以排在行业前列;规模达到1千万元左右的期货私募,可以算做中型;大部分期货私募的管理规模都是在几百万元。这与证券私募的规模相差甚远。
    而在交易效率上,目前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只能是自然人或法人,而证券市场上通行的是以基金和信托产品名义开户的虚拟法人账户。期货私募因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不能以“集合账户”的方式进行操作,只能以“单账户”的方式进行管理。深圳某大型私募期货总经理表示,由于期货市场变化迅速,虽然可以借助部分系统软件下单,还是容易导致交易人员的投资操作应接不暇,进而影响私募管理人的正常投资操作。
    “期货市场不愁没有钱,如果做得好,自然会有人来找你。我现在打理的资金是给客户赚的利润,本金他们已经拿走了。如果想要追加资金是很容易的事,再去打擦边球冒风险对我来说意义已经不大,我希望把期货私募作为长期事业。因此,希望国家尽快出台明确的法规或者是指导意见,让我们知道该往哪里去做。”老李表示,本来期货就是一个小行业,加之没有明确的法规,行走在灰色地带,自己时常有弱势群体之感。
    “期货私募需要阳光化。阳光化以后市场和行业的发展才能比较健康。”胡俞越表示,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为期货私募基金的阳光化问题创造契机。如果未来为私募基金立法,那么衍生产品也应包括在内。
    解决期货私募发展的瓶颈有赖于制度变革。目前,期货CTA(商品交易顾问,相当于基金经理)业务正在探索当中,有可能在近期试点推出。一个CTA可以将单独客户账户里的资金汇集起来,作为一个CTA基金来整体运营。期货公司人士认为,通过在CTA业务上与期货公司合作,期货私募将有可能加快实现正规化、阳光化。
    期货私募因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不能以“集合账户”的方式进行操作,只能以“单账户”的方式进行管理。深圳某大型私募期货总经理表示,由于期货市场变化迅速,虽然可以借助部分系统软件下单,还是容易导致交易人员的投资操作应接不暇,进而影响私募管理人的正常投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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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