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

雇主能否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雇员工
    

许多雇主有一种误解,认为他们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时终止劳动合同,而不向工人支付任何补偿。这种理解显然是错误的。它不仅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而且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可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即:
    

(一)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六)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在
    

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2)工人不称职,且经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不称职,但上述情况除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提供证据的义务,则应提供证据证明员工具有上述法律情形。否则,应承担因非法终止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法律后果,即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两次经济补偿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应当注意的是,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患有精神病,并经相关机构确认,可被视为不符合就业条件,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合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