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离婚协议书后是否还有撤销的权利 |
释义 | 一、签了离婚协议书后是否还有撤销的权利 签了离婚协议的,若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之后可以撤销。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其婚姻登记机关已经将其离婚协议书备案了,因此一般不得撤销该离婚协议书。但涉及财产分割部分,确认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有权主张撤销该部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 2.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分割 5.探望权行使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1.如果是双方在离了婚以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相关内容的,那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书中的内容,夫妻双方可先行协商处理; 2.法院判决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仍拒不履行的,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对不履行判决一方采取强制措施; 3.离婚协议书,是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生效,未生效的离婚协议对方可以不遵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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