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官司索要哪些赔偿 |
释义 | 一、医疗官司索要哪些赔偿 医疗官司索要以下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医疗纠纷的诉讼费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纠纷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胜诉方愿意承当相关费用,诉讼费可以由胜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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