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了借条没收到钱咋办 |
释义 | 一、写了借条没收到钱咋办 写了借条没收到钱的处理方式如下: 借款人可以与出借人协商,要求出借人及时提供借款;如果因为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还可以要求出借人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借条借款期限最长可以写几年 借条借款期限最长可以写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确定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情况包括了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确定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情况包括: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期间不起算; 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5.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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