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价单是邀请函吗 |
释义 |
报价单是邀请函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的情形很多,发出要约是其中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指向他人发出邀请。发出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应视为要约 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 现行合同法理论和以往的合同法理论都没有解决要约邀请的效力问题。关于要约邀请的效力,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完全否认要约邀请的有效性。有学者指出,要约邀请只是订立合同的前奏,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要约邀请书不包含各方愿意受约束的意图。邀请要约的人希望自己能选择是否接受对方的要约。要约邀请本身没有法律意义。第二种观点并不完全否认要约邀请的效力,指出发出要约邀请的人一般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要约邀请只是他人的要约。它既不能因对方当事人的接受而形成合同,也不能因要约人自己的接受而约束要约人。发出要约邀请后,要约人撤回要约邀请。只要不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托利益损失,要约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种观点并不完全否定要约邀请的效力,但不能指出要约邀请的效力。笔者认为,作为意思表示的要约邀请不是一种事实行为,它必然存在根据被邀请人意愿的效力问题。如果受邀人接受要约邀请中的义务,受邀人与对方之间必须存在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对方是权利的主体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约邀请是指他人向自己要约的意思表示。邀请报价的案例很多,发送报价单就是其中之一。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咨询有关luba的法律意见。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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