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露布 |
释义 | (1)官府公开发布的命令或告捷文书。多用于重要的军事行动、讨征叛逆,或者宣布重大事件的发生。源于汉。《后汉书·礼仪志》载:凡“大丧,则诸侯王遣大夫奏吊,驿马露布。”又据《汉官仪》载:“群臣上书,公卿、校尉诸将不言姓,凡制书皆玺封,尚书令重封。唯赦赎令司徒印,露布州郡也。”晋代始用于军事,《世说新语·文学四》篇载:“桓宣武北征,被责免官,会须露布文,唤宏倚马前令作。手不辍笔,俄得七纸,殊可观。”北魏,将露布挂在竿上宣示众人,据《隋书·礼仪志三》载:“后魏每攻战克捷,欲天下知闻,乃书帛,建于竿上,名为露布。”唐代正式在《大唐六典·门下省》中规定:“凡下之通于上,其制有六:一曰奏抄……二曰奏弹……三曰露布,谓诸军破贼,申尚书省,兵部而闻奏焉。”现存世者,有樊衡的《为幽州长史薛楚玉破契丹露布》、《河西破蕃贼露布》等。明清沿用,存世者如《进平南献俘露布》等。(2)大臣进谏或奏劾的公文。汉代曾有著名的李云露布上书事件。据《后汉书·李云传》载:“是时地数震裂,众灾频降。云素刚,忧国将危,心不能忍,乃露布上书,移副三府。”由此,凡谏书,又称露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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