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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间的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释义
    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租赁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公司要改变发展方向,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怎样让损失最小化?公司向另外一家公司买楼,对方公司迟迟不交楼,己方公司如何维权?小编给大家整理一下。
    案例一 签租赁合同注意这些事项
    一民办学校欲租用深圳某村委房屋,作为学校校舍使用,租期20年,需要与村委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的内容应有哪些?签订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解答:首先,《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以下这些部分: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信息。个人的,须提供个人名称及身份证号码;单位的,须写有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名称,租赁合同须经个人亲笔签名或者单位盖本单位公章或者合同章方能生效。
    2.该租赁房屋的具体地点、面积及租赁用途等。
    3.租期。须约定具体的租赁期限。
    4.租金的具体数额及缴纳方式、押金的具体数额及押金的返还期限。
    5.该房屋是否可以予以转租的约定。
    6.违约金的约定。
    7.合同附件:房屋的房产权证及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其次,以下条款需要特别注意:
    1.房屋用途。房屋用途为如果是学校的房屋,必须符合国家的要求,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2.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约定。
    3.转租约定。
    最后,为了做好风险防控,签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确保合同的主体、房屋信息的相关要求,并有签约方的身份证或者营业证复印件备案。
    2.租期明确,租金、押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明确,并有相应的付款证明留存备案。
    3.租赁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
    4.该《合同》应当是甲、乙、丙三方一起签订。签字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如果是单位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考察了解出租人的经济能力及信誉。双方最好要有保证人提供担保。保证人要有经济实力,必须由保证人亲自签字。
     案例二 提前解租 这样做可将损失最小化
    一公司在东莞租用了一个厂房,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2015年12月30日到期,签订合同时交付了2个月押金,并约定提前解约需要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现在因为业务结构变化,现公司欲撤出东莞市场,而是准备7月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怎么样可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
    律师解答:一、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承租方中途退租,除要支付七月份的房屋租金之外,还要再向出租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因此,律师建议,最好是及时找到第三人承租,将该房屋转租给他人。但应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
    二、如果出租方不同意转租第三人,李先生的公司应及时与其协商,双方终止合同,并签订一份终止租赁合同的《协议书》。
    三、如果出租方对上述方案均不同意,李先生的公司应立即清空房屋,并书面通知出租方解除合同。但是七月份的租金还是应当支付,两个月的押金也将作为违约金,难以收回。
    案例三 对方公司不交楼 这样维护自身的权益 
    2014年10月24日,一公司(买方)与另外一公司(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同意将公司位于宝安区某花园小区房产一套转让给买方公司,并在合同中约定了成交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买方公司按《合同》履行了交付拾万元定金的义务。但因对方公司以各种理由一直拖延,至今没有按《合同》履行赎楼义务。为了保证双方《合同》顺利履行,买方公司应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根据黄先生的陈述,律师认为: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应受到保护。
    二、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各自承诺,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现在,买方请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除每日按成交价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外,并要继续履行合同,按《合同》办理赎楼、赎房产证,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办理过户手续。这诉求符合双方《合同》约定。
    三、如果对方迟迟不愿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黄先生的公司可以委托律师在当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四 合作公司拒不支付加工报酬怎样维权?
    一公司与合作伙伴某科技公司于2013年10月签订了《加工协议》,委托某科技公司加工产品,双方对加工的品名及单价作了具体的约定,付款方式为月结60天。2013年底,经双方对账确认后,对方出具支票。支票到期后,因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承兑。现在对方拒不支付,现公司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一、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公平合法前提下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义务遵循合同的约束。
    二、根据苏先生提供的资料,双方基于合同已经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以,在协商不成的前提下,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拖欠的加工费用。
    三、如对方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引用法条:
    [1]《协议书》
    [2]《加工协议》
    [3]《房屋租赁合同》
    [4]《房屋买卖合同》
    [5]《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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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