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
释义 | 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阐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基本思想。主要内容: (1)肯定了领导机关的意见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相结合的起草方法。(2)指出宪法草案是中国历史经验的总结;它属于社会主义类型,但还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宪法,而是过渡时期的,为实现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宪法。(3)阐明宪法内容所体现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指出原则性有两个,即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在贯彻这两个原则的时候,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原则性和灵活性恰当结合起来,并说明了体现在社会主义改造、统一战线、民族问题上的灵活性。毛泽东的这篇讲话是毛泽东宪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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