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租住公共财产算婚前财产吗 |
释义 |
公房不是个人财产,不是婚前财产。但租赁权是一种财产权。如果他们结婚五年,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和租赁若干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791次会议讨论通过)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要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兼顾双方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理解决问题。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审判实践中提出的一些问题的回答如下: 1。问: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能否受理公房使用、租赁纠纷? 答: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因公房使用、租赁发生争议,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双方调解不成,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解决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妥善处理。第二个问题:在什么情况下,双方可以租用夫妻共同居住的公共住房?答: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可以租赁: (1)一方婚前租住的公房,婚姻关系在5年以上; (2)婚前,一方租赁另一方的房屋单位,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 (3)婚前一方借钱投资建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公房租赁权; (7)一方将租赁住房归还本单位或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进行房屋交换; (8)双方婚前租住公房,婚后合并交换房屋;(九)应当考虑夫妻双方都可以租房的其他情形。第三,夫妻双方都可以租住的公房,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夫妻双方都可以租住的公共住房,应当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妇女; (3)照顾残疾或者残疾的一方生活有困难;(4)照顾无辜的一方。(4) 问:如果一方租用夫妻双方都可以租用的公房,承租人是否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A:如果一方租用了夫妻双方都可以租用的公房,承租人可以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5问:夫妻双方都可以租住的公房,如果可以分房居住,是否可以分租? 答:夫妻双方都可以租住的公房,如果面积大到可以分房居住,双方可以分别租住;如果房屋可以另一方单独租住,或者承租人可以为对方解决问题,可以允许。6问:离婚时,一方能否暂时住在另一方婚前租住的公房内? 答:离婚时一方无权租用另一方婚前租赁的公房,解决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或者判决其暂住两年以下。暂住期间,暂住人口应当缴纳相当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费和其他必要费用。7问:离婚时,一方无权租赁另一方的婚前公房,但很难再租另一套。怎么处理? A:离婚时,一方无权租用另一方婚前公房,但另一方很难租用。如果对方负担得起,就应该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8问题:房屋管理单位调整、变更租赁关系,是否需要征得房屋管理单位同意? 答:人民法院在调整、变更房屋管理单位(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房屋)租赁关系时,一般应当征求房屋管理单位的意见。经调解、判决改变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9问:夫妻共同出资的“部分产权”房屋如何处理? A:夫妻共同出资的“部分产权”房屋,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上述有关答复,妥善处理。但取得部分房屋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产权比例和同类房屋的标准价,将房屋价值的一半分给另一方。10问:如果夫妻双方争夺房屋“部分产权”,能否通过竞价解决? 答:如果夫妻双方争夺房屋“部分产权”,如果双方同意或者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可以通过竞价解决。互联网上有许多专业律师。如果你对离婚后婚前财产的认定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向他们寻求答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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