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可以索取经济补偿吗 |
释义 | 一、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可以索取经济补偿吗 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可以索取经济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妇女合法的权利,体现法律的公平性。 二、离婚要求对方赔偿的情形 离婚要求对方赔偿的情形包括危害家庭的不良行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包括以下几种: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可否要求第三者赔偿 离婚不可要求第三者赔偿。根据我国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也就是说,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中的第三方,不是离婚赔偿的当事人。离婚赔偿的当事人只能是夫妻中的过错一方。因此,离婚不可以要求第三者赔偿。法律网提醒,离婚也不得要求青春损失费等缺乏法律依据的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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