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匿、转让、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匿、转让的一方,出卖、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那么如果对方出轨,无过错方能要求损害赔偿吗?虽然法律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但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在实际判决中,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对方有此情形的,也可以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一对夫妻说对方作弊,法院才会做出这样的判决,但他们还是需要拿出证据说话。而且,证据也讲究合法性,通过侵犯他人隐私获得的证据是无效的!比如,不允许私自跟踪拍照,不允许进入他人房间拍照,不允许到酒店现场抓捕奸夫,不允许安装窃听音视频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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