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雇主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在《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违约赔偿办法第4条中明确规定了赔偿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雇主为招聘他而支付的费用;2.发包人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及其他约定的补偿费用“如有争议,应及时提交劳动仲裁:在员工自愿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员工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自愿离职,无视用人单位的补偿要求,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移交手续,员工离开公司后,人事关系和档案将长期保留在原用人单位,员工因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发生损失赔偿纠纷后,应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报告《劳动法》如何规定辞职以及《劳动法》如何规定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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