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侵权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专利权侵权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有以下几种赔偿方式: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专利侵权索赔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专利法》第七十四条 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三、专利侵权的认定 专利侵权的界定标准是: 1.实施行为侵犯的是受保护的专利权;实施行为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2.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3.实施的是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侵犯专利权的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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