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即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注:劳动者因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雇主。(2) 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是,用人单位首先向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雇员自愿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不得支付经济补偿。(3) 非过失解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裁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计划报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2.生产经营困难严重;3.企业变更生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调整经营方式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固定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在家庭中无其他职业需要赡养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岗人员。(5)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本条规定包括以下三层含义: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并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予支付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但减少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6) 完成某项任务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完成某项任务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七)劳动合同因特殊情况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款规定,有下列两种特殊情况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8) 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1。使用年限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请注意,此处的“在公司工作年限”并不意味着“在公司连续工作年限”。此外,如果工人因自身以外的原因被安排到原雇主的新雇主工作,则工人在原雇主的工作年限应合并到新雇主的工作年限中。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2.赔偿年数没有限制,但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最高支付年限不得超过12年。3.工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根据应付给工人的工资计算的,包括小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3、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追加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如果雇员未能在期限内支付,则应责令雇主向雇员支付不低于应付金额50%但不超过100%的额外补偿。4、 新法律实施之日存在的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