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标的物是总价吗 |
释义 |
合同标的金额是总价吗?标的物是指标的物,即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标的物。货物、金钱、义务和义务可能成为合同的标的物。当然是数量的问题。也就是说,商品的价值,货币的数量。合同金额是指中标单位(施工单位)中标的工程造价,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共同标的。标的物是订立合同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物,合同不能成立。标的物的条款必须明确标明标的物的名称,以使标的物具体化,从而明确权利和义务,即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也称为合同价格。价格是经济合同的重要条款。在市场经济国家,合同中的价格通常由双方商定。在社会主义中国,合同价格必须符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因此,合同标的物的价格就是合同价格。合同标的物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共同标的。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物,合同就不能成立。合同标的物的条款必须明确标明标的物的名称,以明确标的物和权利义务。本合同标的物多种多样,一般包括以下四类 1)有形财产: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财产,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货币和证券 2)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法律允许流通且不以实物形式存在的知识成果 3)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反映其成果的劳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纪律和中介行为,etc 4)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反映合同履行情况的有形或无形物 合同标的的金额 1。合同标的物的金额是指合同的金额。合同标的物是指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标的物。在商业销售合同中会有特定的名词。标的物是指销售合同中提及的物品或商品。房屋租赁的标的物为房屋租赁关系,标的物为租赁房屋 5。合同的标的物在销售合同和租赁合同中很常见,但并非在所有合同中都存在。在提供劳务合同中,标的物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而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标的物。本合同标的物应由卖方所有或有权处置。一般来说,出卖人在出售时是标的物的所有人,但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可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现实生活中进行系列销售的情况下,即一方是前一合同的买方,后一合同的卖方。订立后一项买卖合同时,当事人可能尚未成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是,交付时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否则,适用未经授权处分的有关规定《合同法》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经债权人确认后取得处分权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合同有效,合同标的物的价格为合同价格。但是,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再次约定,合同标的物的价格可能不属于合同价格,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您仍有相关法律意见,可以致电luba.com的在线律师进行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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