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圣库制度 |
释义 | 太平天国建立的国库制度。金田起义时,参加者均将所有家产折卖归公,衣食均由圣库支给。1851年(咸丰元年)克复广西永安州(今蒙山)后和次年克复长沙后,天王发布诏令并重申“众兵将,凡一切杀妖取城,所得金宝、绸帛、宝物等项”,应“尽缴天朝圣库”,违者“议罪”、“斩首示众”。圣库初行于军中。定都天京(今南京)后,又把这种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施行于一般农民和商人之中。中央圣库设总圣库、总圣库协理等官总管、“天朝圣库”;各军圣库则设典圣库官员正副二名负责各军银钱衣物的掌管。规定从天王到士兵不准许私蓄财产,衣食器具全由公家供给,人民生活亦同。太平天国前期认真实行圣库制度,军纪严明,后期因部分将领渐蓄私财产,贪污腐化,圣库制度遂遭破坏而名存实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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